山东省安监局网站消息,山东省安监局发布通知要求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专项执法检查活动(鲁安监函字〔2011〕113号)
各市安监局: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深化年”活动等一系列工作部署,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要求,结合夏季汛期安全生产特点,确定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一次企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专项执法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通过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活动,全面检查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发布、备案、培训、演练、修订和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的开展情况,督促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处置突发生产安全事故的综合应急能力,使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规范有效,夏季防汛措施落到实处,重大危险源管理、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到位。
二、检查时间
7月10日至9月20日(第三季度)。
三、检查范围和方式
各级执法队伍和应急中心结合本地实际和行业特点,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重点行业组织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其中要对本辖区内所有中央驻鲁和省属企业检查一遍。此次活动,采取属地检查和上级督查的方式进行。期间,省局将对各地市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重点督查。督查时每市至少抽查5家企业(包括3家中央驻鲁和省属企业、1家市级监管的企业和1家县级监管的企业)。
四、检查主要内容
以企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为重点,结合各执法队伍的年度检查计划,主要检查以下内容:
(一)企业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演练、备案情况。
(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置情况。
(三)重大危险源分级管理情况。
(四)企业隐患排查治理的情况。
(五)企业对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档案管理的情况。
(六)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等。
(七)企业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五、有关要求
(一)这次专项执法检查活动,是今年全省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的重要内容之一。各级安监部门要重视此次专项执法活动,对辖区内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企业重点集中执法检查,特别是对地下开采的矿井,要求至少进行一次撤人演练。通过检查,切实掌握企业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事故报告、处置状况,重大安全隐患、重大危险源排查、治理、监控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等基本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二)各市要紧密结合实际,抓紧制订本市生产经营企业专项执法检查活动方案,明确执法检查的范围、内容、方法和具体要求。
(三)专项执法活动结束后,要及时总结专项执法活动情况,并将情况同《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专项执法检查统计表》(附后),于9月25日前报省安监局。
监察总队联系人:白冰,电话:0531-81792216,传真:0531-81792213,邮箱:jczd@sdaj.gov.cn。
应急中心联系人:崔建军,电话:0531-81792219,传真:0531-81792219,邮箱:zhzx@sdaj.gov.cn。
附件:《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专项执法检查统计表》
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〇一一年七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