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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三季度验收安全评价业绩 日期:2020-10-08 11:18浏览次数:

安全评价报告业务信息

评价类别  验收

单位名称、目名称:山东卓越光能科技有限公司12000/年太阳能电子浆料(二期工程)   

项目简介:本项目二期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新建的分级车间二和铝粉仓库(E-N轴,2座;现北部的铝粉仓库变更为包装桶储存间),依托一期工程生产车间(一)内北部区域、变配电室以及铝锭堆场、天然气调压柜、五金仓库/维修间、消防泵房/杂物间、给排水设施、办公楼、化验楼等公用辅助设施。

 

项目负责人

王金华

项目组成员

王红、王志泉、马芳、刘彩霞

报告编制人

王金华

报告审核人

王天惠

技术负责人

赖积发

过程控制负责人

逯漫漫

技术专家

或有关技术人员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情况

 

到现场主要人员

主要任务

2019.10.18

王红、王金华

初防

2020.1.3

王红、王金华

考察

2020.3.31

王红、王金华

检查

2020.6.20

王红、王金华

核查

安全评价报告提交时间:2020.7.14

有必要公开的其它内容:

一.危险有害因素分析及定性定量分析结果

(一)危险有害因素种类

根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6441-1986),本项目二期工程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因素有火灾爆炸、容器爆炸、中毒窒息、触电、灼伤烫伤、机械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车辆伤害、起重伤害、淹溺等。按照《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中的分类,本项目二期工程存在的职业危害有噪声、高温、粉尘等。

(二)重大危险源辨识结果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本项目二期工程生产单元和企业储存单元(铝粉仓库)均不构成重大危险源。

(三)安全检查表的评价结果

从安全检查表可以看出,本项目二期工程从周边环境、总图布置和建筑、安全管理、工艺装置、公辅设施和安全设施等方面方面进行分析,通过安全检查表检查,共发现安全隐患8项,现企业已全部整改合格。

(四)危险度评价结果

从危险度评价表中可以看出,本项目二期工程熔铝炉、保温炉和雾化室、离心分级器、气压平衡罐、氮气平衡罐危险度均为II级,属中度危险,氮气压缩机和氮气中压贮气罐的危险度为Ⅲ级,属低度危险,其中雾化室、离心分级器、气压平衡罐、氮气平衡罐分值较高,危险性较大。由于铝粉具有爆炸性,因此应重点预防铝粉泄露,加强电气防爆、氮气保护等措施,消除危险,保证安全生产。

(五)预先危险性分析结果

1、工艺装置设施及贮存单元

由预先危险性分析可以看出本项目二期工程生产、贮存装置可能发生的事故为火灾爆炸、容器爆炸、窒息、烫伤、触电、机械伤害、高处坠落和物体打击、车辆伤害、粉尘危害等。本项目发生火灾爆炸、容器爆炸事故的危险性较高,危险性等级为Ⅲ级,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和系统损坏,其他事故的危险性等级为Ⅱ级,可能造成个别人员的伤害。

2、公辅设施单元

供配电系统的主要危险因素为触电、火灾爆炸等,火灾爆炸的危险等级为~级,触电的危险等级为级;给排水系统的主要危险因素为淹溺、机械伤害等,淹溺、机械伤害危险等级为级;制氮间的主要危险因素为火灾爆炸、容器爆炸、机械伤害、物体打击和窒息、噪声等,火灾爆炸的危险等级为级,其他的危险等级为级。

二.安全评价结论

1、建设项目所在地的安全条件和与周边的安全防护距离;

本工程位于山东省德州市齐河县经济开发区晏婴北路北段路西,于201167日取得齐河县规划局出具的《预选址意见》,于2012820日取得齐河县规划局出具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371425201200017号)。本工程所用土地于201293日取得了齐河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局出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齐国用(2012)第91号),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二期工程于20161223日取得齐河县规划局出具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371425201600050),符合当地发展规划。经地质勘察建设场地及其周围无不良地质作用,为稳定场地,适宜工程建设,项目的自然条件符合建设选址要求。本项目选址及外部安全条件单元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铝镁粉加工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7269-2003)等的有关要求。厂区内功能分区布置,各项距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和《铝镁粉加工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7269-2003的相关规定。安全条件符合有关法规标准的要求。

2、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整改情况;

本次验收共提出12项安全问题,所有整改已全部整改完成,已采用的安全设施不低于法规规范标准要求。

3、建设项目二期工程试生产(使用)中表现出来的技术、工艺和装置、设备(设施)的安全、可靠性和安全水平;

本项目二期工程201610月开始施工,于20173月建设完成,于2018720日进行试生产。试生产期间主要装置、设备运行正常,安全设施可靠,整套生产装置在满负荷的运行下已通过验收性能考核,各项原、辅材料能够满足生产要求,本项目二期工程供水、供电、供气等均能够满足生产需要,各项技术指标、能耗指标均达到了设计要求,经实践检验,本项目二期工程工艺合理,技术成熟可靠,试生产过程中没有发生人身伤亡事故和大的设备事故。

4、安全生产条件

1)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施工;

2)安全设施按照已经通过审查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施工,施工质量达到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文件要求;

3)建设项目二期工程安全设施的施工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

4)建设项目二期工程安全设施竣工后进行检验、检测,经检验、检测合格;

5)安全设施和安全生产条件基本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

5、评价结论

山东卓越光能科技有限公司12000/年太阳能电子浆料(二期工程)的安全设施能够执行国家关于建设项三同时有关要求,安全设施的施工质量合格,项目二期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均具有满足项目建设的相应资质,安全设施与特种设备等强检项目的检测符合相关要求,该建设项目二期工程及与之配套的安全设施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本项目二期工程试运行正常,安全管理可靠有效。山东卓越光能科技有限公司12000/年太阳能电子浆料(二期工程)具备安全验收条件。

 


安全评价报告业务信息

评价类别:验收安全评价

 

单位名称、项目名称: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济南第八十一加油站原址改建项目

               

项目简介:该站进行了原址改建,将单层罐更换为双层罐,同时更换双层管道。该站站房利旧改造、罩棚新建、加油机全部换新,罐区原3台储罐清罐检测合格后拆除,更换为5台双层油罐(内钢外玻璃纤维增强塑料油罐),油气排放处理装置利旧移位,工艺管道重新敷设,出油管线采用双层管线。现站内有4枪潜泵式加油机2台,30m3汽油储罐2台,20m3汽油储罐1台,30m3柴油储罐2台,柴油储罐容积折半计入总容积为110m3,属二级加油站。

项目负责人

马芳

项目组成员

吴月华、王志泉、刘彩霞、杜秋晨

报告编制人

马芳

报告审核人

李彦英

技术负责人

肖国芽

过程控制负责人

王金华

技术专家

或有关技术人员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情况

 

到现场主要人员

主要任务

2020.05.28

吴月华、马芳

初访

2020.06.05

吴月华、马芳

现场考察

2020.06.13

吴月华、马芳

检查

 

 

 

安全评价报告提交时间:2020.7.7

有必要公开的其它内容: 

 

安全评价报告业务信息

评价类别:验收安全评价

单位名称、项目名称:济南广长美慧商贸有限公司新建商河县豪杰加油站项目

项目简介:该站现有3台自吸式单枪单油品加油机,1台自吸式双枪单油品加油机,230m³汽油储罐,230m³柴油储罐,储油罐采用直埋地下卧式双层储罐,并且该站设置了加油、卸油油气回收系统及油气排放处理装置。根据《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2014年版)中加油站的等级划分,柴油罐容积可折半计入油罐总容积,该站总储油量为90m³,故该站属于三级加油站。

项目负责人

黄伟

项目组成员

杜秋晨、刘彩霞、王志泉、李彦英

报告编制人

黄伟

报告审核人

刘广荣

技术负责人

李化国

过程控制负责人

王金华

技术专家

或有关技术人员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情况

 

到现场主要人员

主要任务

2020.5.25

黄伟、杜秋晨

初访

2020.6.16

黄伟、杜秋晨

现场考查

2020.6.30

黄伟、杜秋晨

现场检查

 

 

 

安全评价报告提交时间:2020.7.30

有必要公开的其它内容:本项目遵守了国家对建设项目实施“三同时”制度要求,各项安全措施基本落实,安全管理可靠、到位。商河县豪杰加油站具备国家现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及标准规定和要求的安全生产条件,具备安全验收条件。

 

安全评价报告业务信息

评价类别:验收安全评价

单位名称、项目名称:济南银河石油有限责任公司第二分公司加油站新建项目

项目简介:该站设有四枪四油品潜泵式加油机2台,双枪双油品潜泵式加油机2台,230m³汽油储罐,230m³柴油储罐,储油罐采用直埋地下卧式双层储罐,并且该站设置了加油、卸油油气回收系统及油气排放处理装置。根据《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2014年版),柴油罐容积可折半计入油罐总容积,总容积为90m3,故该加油站为三级加油站。

项目负责人

黄伟

项目组成员

杜秋晨、刘彩霞、王志泉、李彦英

报告编制人

黄伟

报告审核人

刘广荣

技术负责人

李化国

过程控制负责人

王金华

技术专家

或有关技术人员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情况

 

到现场主要人员

主要任务

2020.6.15

黄伟、杜秋晨

初访

2020.6.24

黄伟、杜秋晨

现场考查

2020.7.10

黄伟、杜秋晨

现场检查

 

 

 

安全评价报告提交时间:2020.8.3

有必要公开的其它内容:本项目遵守了国家对建设项目实施“三同时”制度要求,各项安全措施已落实,安全管理可靠、到位。济南银河石油有限责任公司第二分公司加油站新建项目具备国家现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及标准规定和要求的安全生产条件,具备安全验收条件。

 

安全评价报告业务信息

评价类别:验收安全评价

单位名称、项目名称:商河新磊商贸有限公司新建商河县段家加油站项目

项目简介:该站现有2台潜油泵式双枪双油品加油机,230m³汽油储罐,230m³柴油储罐,储油罐采用直埋地下卧式双层储罐,并且该站设置了加油、卸油油气回收系统及油气排放处理装置。根据《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2014年版)中加油站的等级划分,柴油罐容积可折半计入油罐总容积,该站总储油量为90m³,故该站属于三级加油站。

项目负责人

黄伟

项目组成员

杜秋晨、刘彩霞、王志泉、李彦英

报告编制人

黄伟

报告审核人

刘广荣

技术负责人

李化国

过程控制负责人

王金华

技术专家

或有关技术人员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情况

 

到现场主要人员

主要任务

2020.5.25

黄伟、杜秋晨

初访

2020.6.16

黄伟、杜秋晨

现场考查

2020.6.30

黄伟、杜秋晨

现场检查

 

 

 

安全评价报告提交时间:2020.9.30

有必要公开的其它内容:本项目遵守了国家对建设项目实施“三同时”制度要求,各项安全措施已落实,安全管理可靠、到位。商河县段家加油站具备国家现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及标准规定和要求的安全生产条件,具备安全验收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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